州市場監管局提醒:“五一”出游謹防消費陷阱
“五一”假期臨近,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旅游消費陷阱。
選好旅行社是避免落入旅游陷阱的首要環節。消費者應該“貨比三家”,不要過分注重價格,便宜的價格往往是以犧牲旅行品質為代價的。簽訂旅游合同時,應明確食住行游的標準,如遇歧義或含糊其詞,可在合同補充文本中說明。同時,要注意是否是“第一門票”,防止出現“門票陷阱”。參團后,旅游者應保存好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行程表、發票等相關單據。如果食住行游有縮水情況,消費者有權索賠。
要警惕“零接待費”和“負接待費”陷阱。這些陷阱背后往往有更多的自費項目和定點購物項目。消費者在選擇旅游產品時,應多渠道了解信息,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旅游。在旅游購物中,要主動索取有效票證,尤其是購買貴重物品時。在旅行過程中,要謹慎購買旅游紀念品。
假日期間,喜歡自助游、探險游的市民要量力而行。如發現旅游服務問題要及時反映,游客應注意收集和保存有關證據,如當時不能協商解決,應在事后60日內向當地旅游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提起質量投訴。如有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情況,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
本報通訊員 焦靖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