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對“人肉開盒”說“不”
近年來,“人肉開盒”這一網絡毒瘤持續蔓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所謂“人肉開盒”,即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并公開他人隱私信息,將個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住址、工作單位等敏感數據暴露于網絡,甚至煽動網民對受害者進行辱罵、騷擾和威脅。“人肉開盒”不單是單純的信息公開問題,其本質是人肉搜索與網絡暴力的惡性疊加?!伴_盒者”借此蠱惑網民施暴,而“被開盒者”不僅在網絡上遭受鋪天蓋地的網絡暴力,還可能面臨現實生活中的電話騷擾、上門威脅等困境。長此以往,“人肉開盒” 的負面影響持續發酵,就如同傳染病一般,極大地助長了網絡空間的戾氣,使得人們對網絡交流心生畏懼,嚴重破壞了和諧的網絡環境。“人肉開盒”現象的泛濫,離不開黑色產業鏈在背后推波助瀾。黑市中出現了付費“開盒”服務,個人信息成為明碼標價的“商品”,“50元查戶口,400元查全家,500元查外賣地址、開房記錄”。同時,不法分子還搭建可供查詢的數據庫,用于查詢和交易這些信息,這進一步加劇了“人肉開盒”行為的發生。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鉆研新的技術與手段,以求獲取并泄露更多個人信息,使得“人肉開盒”現象愈演愈烈。那么,這些泄露的個人信息究竟從何而來?在網絡潮流時代,網站被攻擊、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快遞外賣數據泄露等安全問題頻頻被曝,人們的隱私在不經意間就可能被泄露,成為“人肉開盒”的幫兇。與此同時,部分網絡平臺過度采集用戶數據,卻在安保環節漏洞百出,疏于防護,也進一步加劇隱私泄露風險。這些被泄漏的個人信息為“人肉開盒”提供便利,對公民隱私權構成嚴重侵犯。在法治社會之下,“人肉開盒”的違法本質毋庸置疑?!熬W絡開盒”在民法層面,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的規定;在行政法層面,可能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關于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有關規定;在刑法層面,違法公布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關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類犯罪的規定。面對“人肉開盒”這一網絡毒瘤,唯有多方攜手、協同發力,才能將其連根鏟除。國家有關部門已在發力整治網絡暴力行為。2023年11月中央網信辦開展的“清朗·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明確,堅決打擊“網絡廁所”“開盒掛人”行為,堅決取締以“網絡廁所”“開盒掛人”“拉踩引戰”等為主題的賬號、群組。2024年,北京、河南、貴州等地網信部門深入核查問題線索,解散關閉1500余個提供“掛人”服務的話題、超話、貼吧,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平臺予以從重處罰,相關違法線索已轉公安機關。在此基礎上,相關平臺在收集數據時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減少前端數據收集,從源頭降低數據泄露風險,及時發現并制止“開盒”亂象。公民在遭遇“被開盒”時,應及時收集證據,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讓開盒者為其惡行付出法律代價,形成全社會共同打擊“人肉開盒”行為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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