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熱心幫助 “旅拍物品”原樣歸還
近年來,延吉旅游火爆“出圈”,國內外許多游客前來打卡拍照,提供服裝租賃的寫真館也隨之生意興隆。日前,延吉一家寫真館遭遇游客將租賃服裝道具帶走的煩心事,在延吉市人民法院法官的熱心幫助下,物品原樣歸還。
2024年10月,張某一家到延吉旅游,在吳某經營的旅拍寫真館,租賃了服裝、道具等物品,去景點打卡拍照。張某使用完這些租賃物品后,并未返還給旅拍寫真館,而是擅自帶回家。吳某追尋數日無果后,將張某訴至延吉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約5000元的損失費。
法官收到案件后,聯系不到被告人張某。考慮到吳某損失的服裝等物品是寫真館的重要經濟來源,法官加快推進案件審理進程,多方調查,最后找到張某及其家人的聯系方式。法官與張某及其家人溝通交流,對其釋法說理,說明其行為不良的影響及后果,對方最終同意將帶走的物品原樣歸還。吳某當即撤訴,至此案結事了。
法官表示,在經濟往來中,商家有時與消費者達成口頭協議。口頭協議雖簡便易行,但存在較高風險,極易發生關于商品價格及報酬的爭議、標的物的數量無法確定的隱患等,甚至會給一方否認合同關系的機會,如此對受損者來說,沒有書面形式的客觀材料,“對簿公堂”時會難以舉證。因此,商家在經濟活動中,不要為了一時便捷而忽略書面合同簽訂的重要性。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