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化解水稻誤收糾紛
近日,汪清縣司法局天橋嶺司法所與轄區派出所啟動聯合調解機制,以事實為依據、以情理為紐帶,高效化解一起水稻誤收糾紛,既平息了鄰里矛盾,又彰顯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踐力量。
此前,周某在查看自家農田時發現,部分水稻被鄰地種植戶李某誤收,雙方就誤收面積及損失賠償產生分歧。因協商無果,周某選擇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求助。為避免矛盾進一步升級,切實保障農戶合法權益,轄區派出所第一時間聯動天橋嶺司法所,組成聯合調解組,通過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座談、仔細查閱土地承包合同、實地勘查田間現狀等多種方式,鎖定糾紛核心在于誤收面積和損失數量的認定。周某主張誤收面積約為133.33平方米,對應稻谷損失150公斤;李某則認可誤收面積約為66.67平方米,僅同意賠償35公斤稻谷,雙方訴求差距較大。
調解組以土地承包合同附圖及田間原有田埂為基準,現場進行專業測量,最終確定誤收面積約為100平方米。同時,調解組通過比對相鄰未收割水稻的株距、穗粒數等情況,科學估算出稻谷損失量在65公斤至75公斤之間。客觀公正的測量與估算結果,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為后續調解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事實清晰后,調解組開啟“情理+法理”雙輪調解模式:一方面耐心安撫雙方情緒,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體諒秋收勞作的艱辛與不易,化解對立情緒;另一方面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向李某釋明誤收他人農作物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也向周某說明主張權利需遵循的合理邊界。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疏導與細致溝通,雙方最終達成互諒互讓的共識:李某按100平方米的損失標準,賠償周某65公斤粳米。這起秋收糾紛就此化解。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靜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