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山區執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近日,龍井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驅車百余公里,深入偏遠山區人參種植基地,成功促使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當場履行全部案款10萬元,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申請執行人孫某波與被執行人鐵某、孫某春因土地承包產生糾紛。經龍井市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鐵某、孫某春需向孫某波支付欠付的土地租金10萬元。判決生效后,鐵某、孫某春以種種理由拖延履行,申請執行人孫某波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孫某波向執行法官提供線索:被執行人鐵某、孫某春在深山中有一片人參種植基地,且近期有部分人參即將出售。為避免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帶領執行干警前往人參種植基地現場執行。
執行當日,山路崎嶇、雨霧彌漫,執行車輛在泥濘中艱難前行。行至距離目的地最后一公里時,因山路泥濘,車輛無法繼續行駛。執行干警沒有絲毫猶豫,當即決定棄車步行。盡管路途難行、腳下不時打滑,卻沒能阻擋執行干警的腳步。面對突然出現的執行干警,鐵某、孫某春起初仍試圖辯解推諉。執行法官一方面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另一方面耐心傾聽其實際困難,積極為雙方溝通協調。
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和耐心疏導,鐵某、孫某春終于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場表示愿意履行全部義務,并通過手機轉賬方式將10萬元案款一次性支付給申請執行人。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此次深山執行,彰顯了龍井市人民法院“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堅定決心。龍井市人民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以強有力的執行舉措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與社會公平正義。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 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