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經營行為 守護產業發展
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我州梅花鹿產業健康發展,近日,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梅花鹿相關產品經營行為提醒告誡書,從產品質量、市場價格、網絡交易、主體責任四個關鍵維度提出明確規范要求。
在產品質量管控方面,強調經營者必須嚴守安全底線,嚴禁以馬、牛、羊或其他鹿類產品冒充梅花鹿制品,堅決禁止銷售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以及標簽不規范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同時明確規定,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吉林梅花鹿”等地理標志及專用標志。
在市場價格秩序維護上,要求經營者杜絕各類虛假宣傳行為,不得通過包裝、標簽、音視頻等任何形式虛構產品成分、產地、功效。需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嚴禁“一客一價”、隨意加價、虛構原價等價格欺詐行為,切實履行價格承諾及售后服務承諾。
針對網絡交易環節,明確要求商家真實、準確展示商品名稱、原料產地、品種等核心信息,禁止通過虛構養殖環境、刷單炒信、夸大功效等不正當方式誤導消費者。同時嚴禁銷售獸藥殘留超標、未經檢驗檢疫的梅花鹿產品。
在主體責任落實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線下經營店鋪需設置“梅花鹿產品專區”,實現與其他鹿產品分區陳列、清晰區分;全面完善進銷貨臺賬和溯源管理體系,嚴格落實進貨查驗、不合格產品下架等制度;倡導經營者主動簽署信用承諾書,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全州市場監管部門明確表示,各相關經營者須立即對照告誡書要求開展全面自查自糾,切實規范經營行為。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如發現違法線索可及時保存相關證據,并通過撥打投訴舉報熱線反映情況,共同守護梅花鹿產業健康發展。
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牛澤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