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房屋養老金”讓市民宜居更安居
2月22日下午,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組織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召開關于老舊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相關工作推進會,共同研討如何進一步加強老舊小區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老舊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提高老舊小區的宜居水平。
會上,宣讀了《關于開展城鎮老舊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相關工作的通知》。各街道、鄉(鎮)相關負責人對老舊小區維修資金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闡述,交流了當前老舊小區建立專項維修資金制度所面臨的困境。
據了解,延吉市老舊小區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年老化,維修頻率和資金額度日益增加,部分出現資金不足或資金已使用完的情況,原本就未歸集的老舊小區更是面臨“無米之炊”的窘境,維修資金無保障,物業安全隱患就不能得到及時消除,因此亟須加強維修資金歸集工作。
就各單位提出的如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問題,市城管局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曹鑫一一進行了解答。對于已完成老舊小區改造的小區,質保期內由原施工單位按照施工保修條款保修;超過質保期的,公共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發生大中修、更新改造的,需通過業主大會決議,落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續籌工作;單位自管產權的房屋由產權單位自行組織維修。
下一步,市城管局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將持續做好相關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已交納維修資金的小區住宅能夠正常維修、使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維修資金作為“房屋養老金”的民生作用。
延邊晨報全媒體記者 楊穎